为深入贯彻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提高法人金融机构对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的识别能力,人民银行反洗钱局近日制定发布了《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适用于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银支付机构,为机构实施风险自评估和有效运用评估结果提供指导。《指引》的评估框架分为机构固有风险和反洗钱控制措施两大方面,固有风险评估包括地域、客户群体、产品业务种类以及渠道类型四个维度,控制措施分为反洗钱内部控制基础与环境、洗钱风险管理机制和针对各类固有风险的特殊控制措施三个层次。《指引》强调法人金融机构自评估工作应当由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各部门广泛参与;评估应由金融机构自身主导完成,如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风险自评估应坚持辅助性定位。《指引》鼓励各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状况合理设计、优化评估项目分类和指标,倡导义务机构探索创新风险自评估方法、建立常态化评估体系与信息系统,允许中小型义务机构采取简便的评估方法,并适当放宽全面自评估的时间周期。
洗钱风险自评估是金融机构制定洗钱风险管理政策措施的基础,也是反洗钱履职从被动落实合规要求向主动管理洗钱风险转变的关键环节。根据要求,各金融机构和非银支付机构应于2021年内按照《指引》要求制定或修改其风险自评估制度,并在2022年底前完成符合《指引》规范的全面风险自评估。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反洗钱监管中进一步突出对机构落实《指引》的督导和检查,将风险自评估质量作为评价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关键内容,重点关注评估方法与指标的合理性、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对风险自评估的重视程度、各部门的参与程度以及对评估结果的运用等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关于印发《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的通知
http://www.pbc.gov.cn/fanxiqianju/135153/135173/418021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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