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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出席在法国巴黎召开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三十届第二次全会

2019年2月17-22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三十届第二次全会暨工作组会议在法国巴黎召开,来自205个国家(地区)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80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刘国强副行长率由人民银行、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司法部、民政部、住建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2月21日,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会议充分认可近年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具备良好基础,同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全会还讨论了反恐怖融资、内部治理改革、互评估、修订建议和评估方法等重要议题,决定发布公开声明阐述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为应对恐怖融资威胁而采取的行动,通过了拟提交G20央行行长和财长会议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芬兰第四轮互评估报告和意大利、挪威互评估后续进展报告,审议通过了律师、会计师、公司与信托服务提供商的风险为本指引。全会一致同意由德国财政部高级官员马库斯﹒普莱耶担任下一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副主席。

为防范虚拟资产相关的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会议决定对建议15(新技术)释义进行修订。下一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将在征求私营部门意见后,正式提请2019年6月全会审议。

全会讨论了伊朗行动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决定继续暂缓对伊朗采取反制措施,通过了提升柬埔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行动计划。全会决定发布新的“公开声明”和“提升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合规水平:持续性进程文件”。

会议期间,刘国强副行长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首席经济学家劳伦斯﹒布恩女士进行了会谈,并就相关问题分别与俄罗斯、德国、新加坡等多国代表团团长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中方代表还先后参加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指导小组会议、金融情报中心负责人论坛、金砖国家代表团团长会议、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咨询委员会会议等相关活动,并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秘书处、有关代表团就各自关注的议题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和沟通。(完)

转自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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