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16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一届第一次全会暨工作组会议在法国巴黎召开。来自FATF
35个成员及准成员和观察员的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和外交部人员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全会一致同意接受韩国为FATF第35个正式成员。全会审议通过了FATF以及四个工作组2009-2010年的职责文件,以及“关于特定国家洗钱风险的声明”、“关于间接汇款的声明”(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11/0,3343,en_32250379_32236836_43898507_1_1_1_1,00.html)、人寿保险业执行风险为本方法的指引、证券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报告等政策文件;讨论通过了新西兰、荷属阿鲁巴的互评估报告;并就瑞士、英国两成员申请结束互评估后续程序进行了讨论,同意两国每两年提供一次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进展情况报告。会议还专门就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宣言提出的打击洗钱/恐怖融资、腐败犯罪,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的建议进行了讨论,决定据此继续开展洗钱/恐怖融资高风险国家/地区审查工作,在第四轮评估准备、完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等方面优先开展工作。
FATF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洗钱和恐怖融资工作组就巴塞尔委员会《跨境电汇信息指引》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决定在出台“关于间接汇款的声明”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指引对执行特别建议七(电汇)的影响,适当时修改特别建议七;来自12个成员的执法专家分别介绍了各自执行特别建议九(跨境现金携带)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决定据此在2010年2月完成新的“执行特别建议九最佳实践”草稿;扩散融资专家项目组和资产没收专家项目组分别汇报了各自工作进展,计划在2010年2月全会期间提交最终报告。
评估和执行工作组重点就第四轮互评估准备工作进程进行了讨论,决定分别成立专家组展开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委托犯罪类型研究工作组就反洗钱执法问题收集信息。
国际合作审查工作组就39个国家/地区的初步审查报告进行讨论,确定了进入重点审查的国家和地区名单以及开展该项工作的计划安排;工作组还就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五个目前被审查国家/地区自上次全会以来的进展情况,以及地区性反洗钱组织关于阿塞拜疆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缺陷声明的讨论。
犯罪类型研究工作组讨论通过了证券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报告,听取了货币服务业洗钱、通过自由贸易区洗钱、新型支付方式洗钱、全球威胁评估、国家威胁评估最佳实践、税务犯罪与洗钱等正在进行的项目进展情况。
FATF第二十一届第二次全会计划于2010年2月在阿联酋阿布扎比召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