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可转债C
(006619)
净值日期 | 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增长率 | 成立日期 | 基金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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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 1.1356 | 1.1356 | -- | 2018-12-25 | 债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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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 长江可转债C | 基金全称 |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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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6619 | 基金类别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漆志伟 | 成立时间 | 2018-12-25 |
首次募集规模 | 1.64亿份 | 最新基金规模 | -- 亿份 ( 2019-09-30)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力求在控制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