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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步入集中统一时代

时间: 2001-03-31 字体大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昨在京成立。周小川在成立仪式上表示,这是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进行结构调整,逐步走向规范化、国际化和一体化的发展需要,也是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需要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今天在京正式成立。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今天的成立仪式上发表讲话时说,创建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是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进行结构调整,逐步走向规范化、国际化和一体化的发展需要,也是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需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是我国证券市场向规范化方向改革与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
  周小川在讲话中说,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加强监管、促进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今后将坚定不移地致力于证券市场的规范运作、稳健发展、防范和化解风险,努力克服和解决好前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周小川指出,登记结算工作是证券市场的核心环节,关系到证券交易能否得以最终完成。一些成熟证券市场都建立了独立的中央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处理股票登记、托管以及资金清算业务。国际经验证明,一个安全、高效和低成本的登记结算体系对证券市场的顺利运转、推动市场未来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它不仅能够提高证券市场的清算效率和资金周转效率,及时防范化解市场风险,规范市场运作,而且更有效地为投资者的投资活动提供便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他同时指出, 我国现有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阶段,对规范股票登记存管和资金清算业务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证了证券交易的顺利进行。上海、深圳交易所两个登记结算公司,在开发和实施现有的证券登记托管结算系统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绩。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证券业务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并逐步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登记结算系统的效率性、安全性及成本问题成为提高市场效率的关键。原有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在运作方式、技术支持、降低风险和成本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难以满足证券市场日益发展的要求。登记结算采用全国集中的模式是大势所趋。
  他还对刚刚成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希望。他说,公司成立后,应妥善处理两个交易所的业务关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密切合作,保证市场安全运作,不断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在将现有两个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则、流程等一系列业务进行整合,建立新系统,实现银货对付的过程中,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克服困难,解决好各种问题,防范市场风险,为建设我国安全、高效的中央统一登记结算体系,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据悉,早在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提出要改革证券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制度,组建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结算体系。1998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去年6月,中国证监会在向国务院的汇报中,提出了建立统一证券结算体系的具体建议。去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这项工作正式进入筹备实施阶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颖、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刘鸿儒作为特邀嘉宾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朱从玖、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证券公司和结算银行的代表在会上先后发言。中国证监会前任主席周正庆、周道炯、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金融证券界100余人参加了今天的成立仪式。
  登记结算公司功能简介
      登记结算与证券交易是同一市场行为过程的两个阶段。形象地讲,在一个完整的证券交易行为中,交易所的角色是“前台”,登记结算公司的角色则是“后台”。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专门为证券与证券交易办理存管、资金结算交收和证券过户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因此,登记结算公司与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是既分工、又合作,彼此关联、相辅相成的关系。
  目前,在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上,登记结算作为保证市场顺畅运行的服务体系,集中统一已成为一种国际趋势。如:由美国证券清算公司和托管公司合并组建的全美证券托管清算公司(DTCC);由法国、比利时、荷兰等登记结算系统合并成立的欧洲清算机构(EUROCLEAR)以及德国、卢森堡登记结算机构合并而成立的登记清算机构(CLEARSTREAM)等等。这些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已经在实践中显示出明显的优势。 


    转载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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